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及面试名单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制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要求,组建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专家两级组织,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国外马克思主义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

复试时间:418日上午830

考生820入场,点名,收取复试材料,讲述面试规则

复试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352会议室 

    (分专业面试考场安排见附件)

 

2. 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专业

复试时间:418日下午130

复试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354会议室 

 

三、面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外语成绩60分以上,专业课60分以上。

 

四、面试要求

面试总分为100分。

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面试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水平(以二级学科的相关内容)、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申请人主要是向面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凡是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录取。

 

五、总成绩和录取

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数值。

笔试总分100分,含外语和专业课。外语占40%英语达到学院免试要求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按照60分计算),专业课占60%

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外语×40%+专业成绩×60%×50%+面试成绩×50%

 

六、考生注意事项

复试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提交以下材料:

1. 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待查。

2. 达到我院英语免试要求的请携带相关的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待查。

3. 考生人应对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申报虚假材料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学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录取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由院复试和招生领导小组,最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按时向研究生院上报。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面试名单.xlsx

附件二: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面试考场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