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才斋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奖助发[2015] 14号
为进一步深化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鼓励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大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设立了才斋奖学金和专项奖助学金(我院是闳材奖学金)。现启动2015-2016学年度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奖助学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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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斋奖学金 |
专项奖助学金(闳材) |
申请资格 |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属于人文、社科传统优势学科领域; 2. 博士生二年级及以上,且非毕业年级; 3. 品德优良、科研能力突出; 4. 项目可由1名博士生独立申请或由多名博士生合作申请,鼓励跨学科研究。如多人合作申请,须由1位博士生担任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组的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 |
1.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2015级研究生); 2. 品德优良,学业勤奋; 3. 家庭经济困难; 3. 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
奖助额度及发放 |
以项目为单位,额度为3~5万元/项目。评定后分三阶段拨付经费。 |
5000元/人/学年 |
备注 |
1. 申请人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才斋奖学金的研究项目; 2. 已获得校长奖学金、学术新人奖等类似奖励资助的博士生,不能申请该奖学金。 |
1.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经济困难研究生;②未获得学业奖学金和“三助”津贴补助等其他资助的研究生; 2. 原则上不资助:①已经获得校级二等学业奖学金(含)以上者;②档案未转入北京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 3. 院系在评审时请注意兼顾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申请 截止日期 |
10月13日(周二) |
10月13日(周二) |
提交表格 |
1. 学生填写的附件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才斋奖学金申请表》 2.教务老师填写的《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院系初评推荐名单一览表》(报送名额在2名及以上的院系上报名单时,须注明推荐次序)。 |
1. 学生填写的附件三《北京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 2. 教务老师从系统“专项奖学金管理”中导出汇总表格 |
评审方式 |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
研究生院审核并与捐赠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
奖学金 发放 |
获奖名单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分阶段拨付。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遵照《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经费管理细则》(修订)执行。 |
获奖名单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一次性拨付5000元/人至获奖学生农行金穗卡中。 |
我院名额 |
1人 |
2人 |
二、 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填写相应申请表格(见附件),提交所在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
2. 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
3. 获奖名单确定后,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负责将奖学金下发至获奖学生农行金穗卡中。
三. 其他事项
1. 在学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记录者不得参与以上奖助学金评定。
2. 申请者需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被取消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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