郇庆治: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视域下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是中国共产党及中国政府长期以来所坚持的基础性生态文明理念与治国理政方略——尽管在不同时期采取了略微不同的表述方式或形式,也是当代中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指导性原则。因而,除了对于这一政策话语构建及其实践本身的更为科学的概括,在学理性层面上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明确界定与清晰阐明它作为一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基础,以及由此所决定的它与欧美社会中颇为流行的生态现代化等“浅绿色”(“生态资本主义”)理论的质性差别。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基础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并不是狭义上的欧美生态马克思主义学术流派,也不仅限于马克思或恩格斯本人的生态议题有关著述,而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或理论图谱的统称,所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方法与社会主义政治对于当今世界所面临的生态环境挑战或危机的系统性政治哲学阐释。概言之,它包括两个核心性论点:一是对现时代人类社会或文明所面临的生态环境挑战或危机的资本主义制度成因的深刻揭示与批评。在它看来,近代社会以来最先在欧美国家形成并逐渐扩展到世界各地的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当今世界深陷生态环境困境的根本性社会原因。而这就意味着,资本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局部性矫正或改良,不可能从源头上消除生态环境危机。二是对未来的合乎生态可持续性理念原则的社会主义制度框架的理论构想与政治过渡战略规划。它坚持认为,社会主义性质的整体性深刻性变革,将会同时解决包括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在内的社会深层成因。因为,真正实现自由自觉的、联合起来的个体不可能主动破坏他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

    因而,在理解与阐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基础时,必须同时强调其一般唯物史观基础和政治生态学基础。就前者而言,现代化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是实现其经济社会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必经阶段与步骤,既是为了逐渐提高国内民众的经济文化生活水平,在满足其衣食住行基本需要的基础上享受到一种文明体面的物质与精神生活质量,也是为了与已然实现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少数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竞争,以确保自身的经济政治地位与民族文化生存。依此而论,现代化是更具基础性或决定性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则不过是现代化的一种限定性修饰。就后者而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当然也可以在自然生态规律、哲学价值伦理、新生活观念风格等的意义上来诠释,但至少同等重要的是它得以实现的社会制度条件和社会政治与文化动力机制,而当把它理解为一个与现代化进程不可分割的整体时就更是如此。也就是说,真正重要或值得关注的不是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那些和谐共生的具象性呈现或样态,而是这些呈现或样态得以实现的背后原因与条件。

    总之,对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基础的完整阐释,需要把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解、统一或共生,置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背景或语境之下,要同时防止双重意义上的简单化和浪漫化,即离开现代化的现实进程来谈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或者离开社会条件或和谐来谈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意蕴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号召,“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这既是对党的十八大报告所做的“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吁求的前后呼应,也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旨归的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无论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还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践行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整体布局的一部分,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永续发展进程的一部分。因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并不是一套独立于党和政府既定的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而是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站位、社会主义的理念价值与制度构想和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作用等要素,自觉融入日常性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举措。这当然不是说,对于影响同一条河流水质的不同污染物也要追问其资本主义抑或社会主义的质性,但不能否认的是,国家公园体系的制度构建是不是基于人民大众权益,其结果将会是大相径庭的。因此,除了要自觉区别于世界范围内现实中确实存在着的“绿色资本主义”或“生态资本主义”政治意识形态和战略模式,当代中国语境下坚持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防止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战略与贯彻落实的公共政策化甚或“去政治化”。

    那么,应如何理解“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意蕴呢?在笔者看来,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就像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明确阐述的,其核心任务就是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具体地说,这就是要实质性解决现代化过程中累积起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那些影响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尽快实现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性好转;就是要建立完善现代化的生态环境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与我们已经达到的经济社会现代化水平相适应并发挥规范引领作用;就是要在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换言之,作为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总目标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性目标的重要构成部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首先意味着一种更加绿色的、更具生态可持续性的现代化。

    另一方面,这些生态化或绿色表征绝不仅仅是指自然的宁静、和谐、美丽,而自然的宁静、和谐、美丽也不能仅仅以一种自然的方式来实现。事实上,无论是推进绿色发展,构建绿色经济体系、技术体系、能源体系和绿色生活方式,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还是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生态文明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都是党和政府统一领导之下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参与、实践与创造的现实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道路与文化不断建立与巩固的历史过程,既不能脱离后面的这些整体性背景语境而现实展开,也不能脱离后面的这些整体性背景语境而切实实现。更明确地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是在不断丰富与发展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而有着明确的“红绿”特征。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人类文明新形态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从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形成发展及其时代弘扬的政治理论境界,不仅高度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所进行的伟大探索及其历史成就,即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人类文明新形态”,还具体阐述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与伟大建党精神,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长期奋斗中构建起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锤炼出鲜明的精神品格。历史川流不息,精神代代相传。应该说,无论从践行担当“初心使命”还是从形成与弘扬的“伟大建党精神”来说,生态文明理念及其践行都是中国共产党人百年奋斗过程和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再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个既一脉相承又不断创新的“红绿”思想谱系:毛泽东“改善环境、勤俭节约”思想、邓小平“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思想、江泽民“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胡锦涛“建设‘两型’社会”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些重要思想构成了我国不同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或广义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遵循与实践指南。

    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其成就的重大意义,习近平强调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可以认为,这段话实际上构成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观点的概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或长远目标是建成“美丽中国”,其阶段性目标或任务总要求则是推动实现“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或全面进步,而它的基本方略则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在笔者看来,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正确理解和阐释“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之间的关系。概言之,前者对于后者具有基础性的形塑作用,而后者是前者的诸多维度的综合性或历史性结果——生态文明建设只是其中的一个维度,但理应是一种制度重构意义上(社会公正或社会主义)的未来愿景或解决方案。其实,对于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理论意涵,习近平曾做过更具体的阐述,“我们建设的现代化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由此可以更清楚地看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有着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丰富得多的内容,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无疑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重要构成部分。总之,就像没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就会变成空洞无物的哲学伦理理念一样,没有内容丰富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也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人类文明新形态”。

    同样不容忽视的是,无论是就“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本质特征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得以现实展开的制度框架来说,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然意味着或指向一种“人类文明新形态”,而这种新形态有着显而易见的政治价值、制度与文化旨向,那就是社会主义的未来愿景。当然,我们对此要有一种客观理性的态度。当代中国正在百年大党中国共产党带领下沿着这样一条正确而前景光明的道路稳步前进,并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与政治认同,但作为一种整体性文明类型的制度化呈现,尤其是展示出拥有相比于现行资本主义国家的明显的比较优势,还需要全体中国人民的更长时间的不懈奋斗与卓绝斗争。历史一再证明,新文明时代的产生、巩固与彻底取代旧文明,不太可能是一个一帆风顺的过程或“静悄悄的革命”。

(责任编辑:林日杖)

 

作者简介:郇庆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排版 | 李永恒

审核 | 陈培永 曲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