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及面试名单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制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要求,组建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专家两级组织,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国外马克思主义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
复试时间:4月18日上午8:30,
考生8:20入场,点名,收取复试材料,讲述面试规则
复试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352会议室
(分专业面试考场安排见附件)
2. 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专业
复试时间:4月18日下午1:30
复试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354会议室
三、面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外语成绩60分以上,专业课60分以上。
四、面试要求
面试总分为100分。
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面试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水平(以二级学科的相关内容)、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申请人主要是向面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凡是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录取。
五、总成绩和录取
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数值。
笔试总分100分,含外语和专业课。外语占40%(英语达到学院免试要求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按照60分计算),专业课占60%。
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外语×40%+专业成绩×60%)×50%+面试成绩×50%
六、考生注意事项
复试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提交以下材料:
1. 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待查。
2. 达到我院英语免试要求的请携带相关的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待查。
3. 考生人应对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申报虚假材料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学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录取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由院复试和招生领导小组,最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按时向研究生院上报。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面试名单.xlsx
附件二: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面试考场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