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方案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且通过考核者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信仰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申请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参见学校博士生招生简章(10月下旬可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申请者(包括大陆和港澳台申请者)在我校网上报名结束后,于1月16日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或直接递交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9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个人陈述,即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准备致力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等);
(7)学术论文(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
(8)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9)外语等级证明,各种成绩证明3年内有效(以报名截止时间起算向前推算),过期参加入学英语考试。
英语语种申请人提供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① TOEFL成绩;
② GRE成绩;
③ WSK(PETS 5)考试成绩;
④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⑥雅思成绩;
⑦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其他语种申请人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须提供语言水平证明。
3.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上述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有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
三、选拔方式
1.在招生当年2月,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包括大陆、港澳台、留学生以及本院硕博连读申请者),对申请人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增减;3月初在我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2.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笔试按专业分类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总分100分。
4.面试内容: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受教育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面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面试总分100分。
5.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上中旬(一般是3月15日上午或者下午)。
6.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四、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5年我院招生人数21人,其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外马克思主义各有一名硕博连读。 |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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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3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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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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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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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4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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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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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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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专业考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五个专业)
A.外语(英、俄、日、德、法等)
B.专业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考察考生对于相关重要文献的掌握程度)
政治经济学专业
A.外语(英、俄、日、德、法等)
B.专业课(经济学原理,含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科学社会主义专业
A.外语(英、俄、日、德、法等)
B.专业课(科学社会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六、监督机制
1.我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考试小组,负责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
3.各专业导师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选拔工作。
七、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有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本说明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八、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北大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6784。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三层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8月3日